1
以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关于冥想的知识。
这段时间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大不如前,不知道为什么就对瑜伽和冥想产生了兴趣。
这种感觉和某天突然想吃羊肉串,或者突然想喝一罐冰镇可乐的感觉有些近似,类似一种轻度的馋。
以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关于冥想的知识。
这段时间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大不如前,不知道为什么就对瑜伽和冥想产生了兴趣。
这种感觉和某天突然想吃羊肉串,或者突然想喝一罐冰镇可乐的感觉有些近似,类似一种轻度的馋。
芥川龙之介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最早喜欢上他正是因为他的短篇小说。
这次偶然遇到此书,心内无上欢喜,昨日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
2
最喜欢其中的《蜘蛛丝》《鼻子》和《地狱变》三个故事。
归结喜欢的原因有三。
一是每个故事里都会有一幅富有象征意义能代表故事内涵的画面。二是这个画面往往超越现实。三是简洁有力毫不拖沓。
他阅读了大量的资料,做了不少调查,居然让他发现自己的街区住着一个本该被判死刑的曾经纳粹党卫军杜山德。
为了让杜山德亲口向自己讲述那些罪行,托德以暴露杜山德的身份来威胁。
杜山德无奈之下,开始日复一日向托德讲述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
1
先说说电影和书内容上的不同。
电影中的安迪由蒂姆罗宾斯扮演,此人身高一米九,原著中的安迪“五短身材”,“长得比较矮小”。
电影中的安迪是不喝酒的,小说中的安迪一年还是要喝四次酒。
生日那天早上,他会狠狠喝醉,当晚熄灯后再醉一次。在圣诞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一年才喝四次,因为他被酒害惨了。
1
才看到前言的第三页,作者就成功博得了我的好感。
在这一页,他说:
人成功了,就老琢磨着给自己编故事,删掉幸运的成分,再多添几分神话色彩,恨不能让所有成就听上去都变成自己的功劳。
坦诚的确可以打动人心。
维基百科里罗列松本清张先生的作品,居然没有这一本书的名字。
我是偶然在图书馆里翻看台版的《波之塔》,在翻译者写的序里面发现原来松本清张也有自传。赶紧去微信读书和蜗牛读书搜索,发现也没有收录。
只能暂且作罢。
第一篇《偶然的旅人》
弟弟是同性恋,消息刚传遍社区的时候,刚好赶上姐姐要结婚。姐夫非常保守,因为这件事,姐姐差点结不成婚,还患上了精神官能症。
姐弟二人十年没有联系了。
弟弟喜欢狄更斯,某日在书店一角读狄更斯的《荒凉山庄》时,恰好身边的女子也在读同一本书,两人因此认识。
这两年有意多读一些名人的自传,发现绝大部分名人的自传都是写自己的前半生。
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儿童和青年时代往往是一个人性格形成的阶段,很多对一个人来说影响巨大的事都发生在这个时期。
二是因为名人出名之后的事我们从各种信息途径都已经知之甚详,如果不是有意来澄清或者揭露,在自己的自传里再复述这部分内容便有画蛇添足之嫌。
读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简介部分提出了一个问题:
去星巴克的时候你会选择大杯咖啡还是小杯?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觉得我可以从这本书中学一学如何做出更经济的选择;站在销售者的角度,我觉得我可以学一学其中定价的规则。
看完《射雕英雄传》紧接着就来看《天龙八部》。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阅读过程中不自觉便一直将这两本书进行对比。
从喜欢的程度来说,我更喜欢《射雕》,因为能打动我的地方更多。《天龙八部》中也有打动我的地方,比如丐帮大会,比如聚贤庄之战,再比如最后的群英聚会少林寺。
回头一看,几个打动我的地方都是以萧峰为主角叙述的。
没想到再次读这本书,已经是十五年后。真快。
时隔十五年,在阅读之前我对书中的内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依稀记得同名电影里戏台上白嘉轩唱秦腔来着。可是到底是不是有这样的情节,也不确定,电影也是八年前看的了。
再翻开此书,一看,就喜欢上了,而且越看越喜欢。
到这个月底,我摆摊卖袜子就满一年了。回头看一看自己一年来的变化,从销售员的角度来讲,还是有进步的。
最早的时候,我只是坐在小摊儿旁边一个低矮的椅子上,低着头玩自己的手机。不是说我没有投入热情,实在是太过害羞。
好几年前已经读过一遍了。
那一次用了45天,每天阅读3到4个小时。遇到读不下去的地方,就听有声书,听完再读,边听边读,读完再听。这是我真正完整读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
说是英文小说,其实不太严谨,严格说来是日文作品的英文翻译版。
我的总结要从2012年说起。我本来自诩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但在去年年底总结的时候发现,2012年我只看了12本书。而这12本书,没有一本和自己的理想或者兴趣有关。都只是为了消磨时光而读。不是说看书消磨时光就全是错的,但全是消磨时光我觉得一事无成毫无长进。于是打算在2013年做出一些改变。
2012年看了12本书。而这12本书,没有一本和自己的梦想或者兴趣有关。都只是为了消磨时光。不是说看书消磨时光就都是错的,但完全都在消磨时光让我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到年底的时候觉得好几年就这么过去了,自己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有些失落,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傻逼。
先附上今年的书单如下:
1. My life outside the ring(1 Jan)
2.幻夜(13 Jan)
3.空中杀人现场(9 Feb)
4.黎明之街(9 Feb)
5.濒死之眼(10 Feb)
6.疾风回旋曲(16 Feb)
7.The Elephant Vanishes(16 Mar)
8.Kafka on the shore(27 Mar)
9.Norwegian Wood(6 April)
10.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17 April)
11.Brain droppings(18 April)
12.实用对外汉语教学法(26 April)
13.故事(27 April)
14.我叫坂本我最屌(15 May)
15.Dance Dance Dance(9 June)
16.Hear the Wind Sing(21 July)
17.灵魂有香气的女子(2 Dec)
18.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进行中,年底前会完结)
这篇小短文为自己今年的读书生活做一个总结,目的在于温故和反省。
一月(34本)
《MW》《低欲望社会》《白衣人》《孤独的美食家》《李昌钰自传:让不可能变为可能》《雪国列车》《人间昆虫记》《Soulful Simplicity》《生活的艺术家》《一生想过浪漫生活》《娱乐大人物的真实与谎言》《江湖老友》《禅与摩托车维修技术》《金庸笔下的经济学》《勘破西游》《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事实证明,人民永远是最可爱的》《余生皆假期》《历史可以很精彩之战将传》《周星驰 做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十年一觉电影梦》《宫崎骏和他的世界》《梅兰芳自述》《塞尔登的中国地图》《秦朝穿越指南》《庭守之犬》《刺杀骑士团长》《小布什自传:抉择时刻》《时尚宋人》《物欲红楼梦》《龙与地下铁》《碎片 令人怀念的1980年代》《笑红尘》《American Gods》
两个身负与人类进行第一次接触的重大任务的外星人,在方言面前败下阵来。而他们在地球人眼中异想天开的想法,则使得他们被警察当作神经病关进了监牢。
这个小故事之所以让读者忍俊不禁,或许在于我们都有面对方言不知所措的经验,也都有面对过于奇异的想法难以置信的感受。
首先是从中看到不少此类风格作品的原型或者灵感来源。不仅是小说,也包括漫画,剧集和电影。
如果你发现后世的很多人都在自己的作品中模仿某人,那么这个人的确是在他的领域里走到了前列。
如果你发现一个人的风格是独特的,甚至于是绝无仅有的,那么他肯定是在走一条新路,即使走到哪里尚不可知,他也是这条路上走在最前面的人。
贵志佑介的作品,已经翻译为中文的,除了这本《来自新世界》,我都读过了。
最经典的当然还是《恶之教典》,我觉得这是最能体现他独特风格的代表作。
其他《玻璃之锤》《上锁的房间》《黑屋吊影》等几本密室杀人的悬疑作品,构思也很精密,但我总觉得不算出众。
相对而言,《天使的呢喃》和《暗红色的星球》就更讨我的欢心,追根究底,我喜欢的不是悬疑罪案,我更喜欢故事背后的设定。
这两年读了一些日系推理故事,是从东野圭吾入的坑,最喜爱贵志佑介,最敬佩松本清张。其他还有诸如江户川乱步、京极夏彦、伊坂幸太郎等人的作品也都不错。
1
今天,现在,我有三个小时的空闲时间,我计划用这段时间读完一本之前购买的英语辅导书,借此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是不可能了,能减轻一些自己内心的负担就善莫大焉。
从阅读目的来说,我希望通过今天的阅读,能从书中梳理出记单词的一些方法。至于为了说明这些方法的例子,随便看看,能不能记住就随缘吧。
英语的听说读写,对我来说最简单的是读,其次是听。轮到说,就张口结舌,要是让我写,真是要了我的老命。
我有这样的感受,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读和听其实都是输入的过程,面对已经成型的内容,我只需要去理解就行,哪怕不理解,去猜一猜,凭借一个英语学渣丰富的经验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而说和写,都是输出的过程,肚子里没货,说起来自然张口结舌,写出来肯定也是狗屁不通。
昨天略读了《英语日记表现词典》和《不择手段记单词》两本书,虽然说实际学到的东西不多,但是因为将一直没有阅读这两本书而产生的负罪感消弭于无形,心里还是挺快乐的。今天也是空闲的一天啊……我去书架上挖了挖,挖出一本《我爱英伦腔》来,那么今天就搬走这座大山吧。
心里乱,就读不进去书,而我能看完这本书很大程度是因为书的名字。从前。死去。
虽然我对艺术一无所知,但我一直很喜欢国家美术馆的建筑。所以我喜欢在空闲时间在这里闲逛。
国家美术馆曾经是两座相邻的建筑,新加坡高等法院和新加坡市政厅。重建期间,利用中庭连接两座建筑,并开通了走廊,有了现在的国家美术馆。
国家美术馆对本地居民免费开放,您可以到一楼柜台让工作人员为您打印通行证贴纸,然后您就可以在国家美术馆悠闲地度过一整天。
其实我从来未曾读过倪匡的小说,每次去图书馆的时候,看着书架上整排整排的卫斯理系列,加上恍惚记得早年间有一部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卫斯理之蓝血人》,心中也曾生出过要一探究竟的念头,但始终找不到一个楔子让我深入。
这本书也是女儿介绍给我的。
讲的是一户人家因为喜欢狩猎被一个小女孩用有魔法的手指诅咒,身体变小了,手臂也变成了野鸭的翅膀。他们的家也被四只野鸭占领,这四只野鸭身形巨大,还长着人类的手臂。
让人印象深刻的部分是野鸭们拿着狩猎的枪准备向这一家人射击的时候,一家人深刻了解到自己从前肆意狩猎的错误。得到这家人不再狩猎的承诺,野鸭们放过了这家人。
还记得当时看那部电影的时候昏昏欲睡,根本搞不清这个狐狸爸爸到底了不起在什么地方了,甚至觉得电影里狐狸爸爸的形象不好,毛乱糟糟的,面目也很丑。
所以这次读原文,心里就带着这个问题:这个狐狸爸爸到底了不起在什么地方了?
我问女儿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她想了想回答说:因为好玩。
我琢磨了一下,是挺好玩的。猴子、鹈鹕和长颈鹿,猴子负责擦玻璃,鹈鹕负责盛水,长颈鹿成了梯子,三个动物一合作,居然成了一个清洁公司,而且各自发挥所长,简直天衣无缝。富翁家里来了贼,鹈鹕可以用自己的嘴巴抓住盗贼。而且富翁也太富有了吧,感觉这个世界上任何难以找到的珍贵的东西他家都有,而且有好多。
读了此书的后记才知道这是系列作品,除了这本《名画之谜:穿越时空的对决》,同系列下还有作品《名画之谜:希腊神话篇》和 《名画之谜:历史故事篇》。
书名中的“对决”二字,代表本书是拿两幅同样主题的绘画作品进行对比。通过对比,的确可以对绘画作品的细节做二次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