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女儿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她想了想回答说:因为好玩。
我琢磨了一下,是挺好玩的。猴子、鹈鹕和长颈鹿,猴子负责擦玻璃,鹈鹕负责盛水,长颈鹿成了梯子,三个动物一合作,居然成了一个清洁公司,而且各自发挥所长,简直天衣无缝。富翁家里来了贼,鹈鹕可以用自己的嘴巴抓住盗贼。而且富翁也太富有了吧,感觉这个世界上任何难以找到的珍贵的东西他家都有,而且有好多。
加上猴子、鹈鹕和长颈鹿各有各的特点,不仅是外形不同,习惯不同,就连性格也都不同。读书的时候,看着这些动物按照自己的性格特点说话做事,也挺有意思。这么短小的故事里能刻画得如此生动,这确实是Roald Dahl的天赋。
除了好玩,我发现Roald Dahl的故事里大都有一个小孩子,他善良,充满想象力,富有正义感,喜欢冒险,热爱自然。这些成人看起来很难的的品质,其实正是每个小孩子天然就具有的。
如此,小孩子看这些故事的时候也特别能产生共鸣,有代入感。
说回这个故事,我可能是真的老了,思维僵化,读完总是想要琢磨出来故事背后的道理是什么。想来想去,这个故事应该是在说『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道理吧。另外,也提倡了『团队精神』。
不管你是猴子还是鹈鹕,还是长颈鹿,你能发挥自己的长处,能和其他的伙伴配合,就能解决问题,取得成功。
当然,这些个道理都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故事里可没有在结尾还帮我们总结。为什么不总结出来,明明白白写出来呢?还不是因为如果真的这样做就是狗尾续貂了呗!
对孩子来说,能觉得好玩,快乐就是最大的满足。只有成年人才一直在纠结人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