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的家》丨让晚风轻轻吹在我们脸上


我发现很多人写自传都只写自己的前半生。

比如黑泽明的《蛤蟆的油》,东野圭吾的《我晃荡的青春》,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溥仪则更不必说。

最初我觉得这是不留赘笔的写法。读这些书的时候隐约可以看见作者笑着说,“反正我的后半生你们都知道了,我就写一些你们不知道的吧!”

但读过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后,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很有可能不对。

自传不是大事年表,所以无需事无巨细地记录,只要捡重要的说就行。自传最重要的是让读者了解自己这个人,而要了解一个人,就要知道他成长的经历。

渡边淳一在《我永远的家》这本自传中描述了他从出生到大学前的成长经历。读完以后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渡边淳一命犯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