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阅读此书
很多人看不起文学。比如,觉得什么都不会的人才去学文学,或者,觉得学文学的人什么都不会。这本书用很科学的方式证明文学也是一门学问。
很多人喜欢阅读。有一年读300多本书的学霸,也有一辈子只读《红楼梦》的铁杆粉丝。这本书指引我们这些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读到的文字。
我如何阅读此书
决定把这本书当作工具书来读。阅读的目的就是解决题目中提出的问题: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如果在读完此书后,对这个问题可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回答,那么阅读此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的读书笔记
我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将每一章中对自己有启发的部分摘录下来,同时加上自己的理解体会。于是有了下面这些文字。
前言
1
有一套常规,理解文学的关键。可我怎么才能认出它们呢?
就和你登上卡耐基音乐厅的办法一样,不断练习,熟能生巧。
这段话很有意义。很明确告诉读者两个信息:
首先,的确有一套理解文学作品的方法。
其次,的确可以通过不断练习掌握这个方法。
2
普通读者关注故事中的人物与情节,对文学作品的反应最初是基于情感层面。
专业读者更关注方法。关注阅读情感体验是如何产生的。
3
记忆。象征。模式。在区分文学教授和普通读者时,这三条最为关键。
记忆建立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从而才能寻出与面前文本相关的内容。
象征建立在理解的深度上,从而才能体会言外之意,话外之音。
模式建立在归纳总结上,这也包括前人留下的经典,比如俄狄浦斯模式等。
其实到这里,作者已经告诉了我们关于本书根本问题的答案:
其实就是多读,多想,多归纳。
之后的章节,就好像学习了新概念后的练习题。为的是更好地理解与掌握。
第一章:每一次旅程都是追寻
一场追寻包括五个因素:
(1)一位追寻者
(2)目的地
(3)声称去那目的地的原因
(4)路上遇到的挑战和考验
(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
作者给出的,正是旅程戏的模式。很有用,自己看的时候可以借此分析,自己写的时候可以借以思考。
关于第(5)点,作者继续深入:
他们对唯一真正重要的问题还不够了解,而这个问题就是他们自身。追寻的真正原因总是认识自我。这就是为什么追寻者总是年轻人z
第二章:你是我的座上客:关于圣餐礼的故事
作者提到:
只要人们一起吃饭喝酒,就是举行圣餐礼。
圣餐礼不必神圣,甚至不必正派。
吃饭不好写,这也是很多作家避免写吃饭,尤其是几个人,很多人一起吃饭的场景的原因。
一起吃饭代表着一起经历。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大家的相同点与分歧,从而产生认同或否定。
回想《教父》盛大的婚礼,确实是经典。再看看海明威的《两个杀手》,五体投地。
第三章:你是我的口中食:关于吸血鬼的故事
这一章作者留下的通关密语是:
当然了,一定得与性有关
作者提出一个观点:好的鬼故事总是关于鬼以外的东西。
《聂小倩》写的其实是爱,《画皮》其实是讽刺。
鬼故事本身只是载体,可以让故事开最初更吸引人。但若要自己写的故事值得品咂,赋予故事内涵是必须的。
作者提到:
吸血鬼故事的本质是:一个代表堕落陈腐价值观的年长人物,一名白璧无瑕的年轻女子,年长的男性人物对女子青春、精力和美德的掠夺,自身生命力的延续,年轻女性的死亡或毁灭。
这个观点对我来说极其富有启发性。吸血鬼故事不一定非要有真的吸血鬼。
第四章:若格局方正,便是十四行诗
这一章,作者以十四行诗为例讲一个道理:
“我以为,我们要理解所读作品的特点,这样才对得起自己,也要注意诗人经营篇章的良苦用心,如此方不有负诗人。所以,展卷之际,关注一下诗的形式吧。”
其实不必因为对十四行诗不了解就放弃阅读这一篇。把“十四行诗”几个字换成“唐诗”或者“宋词”,作者的意图就很清晰了。
第五章:我在哪儿见过她来着?
这一章一开篇,作者便抛出一个观点:
世间根本没有完全原创的文学作品
作者不是鼓励抄袭,而是想说明,世界上的文学作品,都遵循着一定的模式。
现在看不到,或者很难看到百分之百在模式上全新的写法。毕竟珠玉在前。
接着,作者进一步提出:
世间只有一个故事
故事一直在进行,随处可见,你读到、听到、看到的每个故事只是这唯一故事的组成部分。
明白这个道理,便会更多在阅读时注意到当前文本和其他已有经验直接的相似性。
第六章:如果拿不准,可能是出自莎士比亚
作者在这一章先是大量列举了莎翁创造的情节在不同时代是如何被一遍遍重复的,然后又大量列举了我们几乎每天都见到的莎翁名言。
作为作家,当使用莎翁时,不仅仅简单地让人看起来更权威,更聪明,更有文化。更重要的是,这会产生“互文性”。
哈哈,说得真好!
我有一个朋友,很喜欢孙悟空,小时候看电视上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激动的抓了桌子上的瓜子就丢在电视上。
后来,他对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嗤之以鼻。觉得那是亵渎了他心里的经典。
首先还是尊重我这位朋友对大圣的喜爱。但是,很遗憾,他不懂互文性。
第七章:还是拿不准?那可能出自圣经
关于童真失落的故事之所以如此震撼内心,是因为它如此决绝而无可逆转。你再也回不到过去。
上面这段话其实是关于亚当夏娃故事的解读。你完全可以套在其他任何你认为合适的地方,从而产生新的故事。
这一章,作者列举了大量圣经故事、圣经名字等在影视文学作品中的应用。
其实是想告诉我们,对于典故的理解,也是理解文学作品的一个关键。
对于西方人来说,是《圣经》,对于东方人来说,也许就是《论语》中的故事。
第八章:迷失在森林中的孩子——也可能来自童话
典故不仅来自莎翁、《圣经》,当然还有童话故事。当然,这里指的是经典童话故事。
作者在这里这样说:
作者可以用什么东西进行对照、类比、参考、组织情节,又保证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呢?
儿童文学。
那么如何掌握好度呢?是抄袭,还是新的创作?我想作者下面这段话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们并不是要重写那篇童话。相反,我们是试图用以前的故事(或者,一旦你开始像教授那样想问题,你就该用“先行文本”这样的说法,因为一切都是文本)中的细节、结构等内容来增加你故事的深度和质感,揭示主题,使某种说法具有讽刺性,灵活运用读者对童话故事根深蒂固的了解。
这里又要用到前文的一个概念了,互文性。
第九章:文学很希腊
作者说:神话是所有重要故事的总和。
作为一个东方读者,也许对希腊神话不是很了解,仅从影视作品来看其实也能知道个大概。
但又何必局限于希腊神话。东方也有神话故事。比如此刻我想到的就是精卫,就是盘古,就是夸父。
这些也都可以成为我们理解文学作品的钥匙,或者自己进行创作时的指路明灯。
看看《美国众神》就知道我们可以多么灵活地运用。
第十章:雨雪风霜总关情
作者说:天气绝不只是天气
这章开始,作者开始讲象征。
雨可以净化、恢复
雾让人迷惑
雪有严酷的一面,也可以很温情
在这里,作者还写了一个小插曲。是关于解读与过度解读的。
有些作者自己会宣称写的时候完全不是那么想的。其实如果按照文学分析的方法来看,他仍然会不自觉地借鉴各种经典。
换句话说,他确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样做了。但他确实做了。哈哈。真可惜辞职了,不然这个部分再课堂上是多么有趣儿!
第十一章:暴力,不只会伤害你
暴力也有其象征意义。
当作品具有超出表面含义的意义时,我们就能觉出更大的分量或深度。
在悬疑小说中,无论故事有多少层次,谋杀总是浮于故事的表面。这是此类题材的本质,因为情节本身就埋藏在重重误导与混淆之下,无法支撑多种层面的意义或内涵。
很多悬疑小说之所以“分量不够”,往往是因为其由暴力带来的死亡浮于表面,只是为了满足情节的需要。
读到这里我又想起了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在书中他说,越到后来,自己对作品中的死亡越是慎重。必须要给角色一个不得不死的理由。
其实马尔克斯的做法,也就是赋予作品中的暴力和死亡以厚度,深度,还有力量。
这里恰好也提到了马尔克斯所喜爱的福克纳。我摘录一段作者的评价如下:
他对暴力的嗜好太具诱惑性,要是模仿福克纳式的小说,就会在短短两千字中出现一例强奸,三例乱伦,一例持刀伤人,两例枪击,一例投水自尽。而且确实,在他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中充斥着大量五花八门的暴力。
本来不是很想看福克纳。看到这段话反而想看了,哈哈。
也有人不喜欢暴力,作者这样说:
假如剔除暴力成分,莎士比亚、荷马、奥维德和马洛(包括克里斯托弗·马洛和菲利普·马洛)几乎会全军覆没,弥尔顿、劳伦斯、马克·吐温、狄更斯、弗罗斯特、托尔金、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索尔·贝娄等无数作家也会损失惨重。我想简·奥斯丁大概会毫发无损,可单靠她一人,我们的阅读未免稍嫌单薄。
深以为然。
第十二章:这是象征吗?
即便是同一个象征符号,由于不同作家强调截然不同的方面,象征的意义也会因此变得更为复杂。
在不同文本,不同指向,不同读者等等条件的制约下,每个人解读出来的象征意义不同,这是完全正常的,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作者说:文学研究的乐趣之一就在于可以遇到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阐释,因为伟大的作品能承受大相径庭的解读方式。
作者说的太好了。指向唯一答案的考试确实傻叉。
第十三章:一切皆政治
这一章中,作者说:我讨厌为政治而写作,无论是小说、戏剧还是诗歌。它们行之不远,经不住时代的考验,即使在当时当地通常也难尽人意,无论作者有多么真诚。
是不是很有共鸣?
作者接着说:我虽讨厌政治文章,但热爱关心“政治”的作品。关注世界现实的写作——那些思考人类问题,包括社会和政治领域的问题,那些针对个人权利和当权者的不公的作品——不仅可以趣味盎然,甚至可以让人爱不释手。
是不是更有共鸣?
不用文字鼓吹,而是用文字关注。不用屁股决定脑袋,而是客观分析。
我的理解,可以把这里的政治换成现实。关注社会现实,也就是关注政治。但你的作品不会因为这样显得讨厌。
第十四章:不错,他也是基督的化身
文化深受主流宗教影响,无论作家信教与否,那些宗教的价值观和原则无疑都会渗透到文学作品中去。
作者列举出了基督这个形象的特征:
1)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手、脚、肋旁和头部有伤
2)忍受痛苦
3)自我牺牲
4)受孩子的欢迎
5)会用面包、鱼、水和酒变戏法
6)三十三岁辞世
7)做过木匠
8)以使用简陋的交通方式而著称,喜欢步行或骑驴
9)据信曾在水面上行走
10)在画像中常伸展双臂
11)据说曾独处荒野之中
12)据信曾经与魔鬼交锋,可能被引诱过
13)最后一次出现时和小偷在一起
14)创造过许多警句和寓言故事
15)被埋葬,但第三天又起死复生
16)有信徒,最初十二个,大多数忠诚,有一个出卖了他
17)宽宏大量
18)来到世间拯救一个不值得拯救的世界
如果一个人物,具有基督的一些特点,那么我们可以把他看作是基督的化身。
这时就要竖起我们“文学的触角”,因为作者如此安排一定是有所用心的。
第十五章:乘着想象的翅膀
作者说的这段话真的是看透了人性:所有定律都招我们烦,尤其是那些让我们感到不公正或不自由的,或二者兼有的,像万有引力定律。
同时,这段话也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我们会被充满想象力的作品所吸引。
飞翔便是自由。
这一章,作者着重分析文学作品中飞翔的象征意义。飞翔便是自由,并由此延伸出关于无法飞翔,坠落等象征意义。
作者继续说:这些幻想的飞翔给我们读者插上翅膀,让我们的想象随人物在文学天空中一起自由翱翔,摆脱学费和房贷的压力,在阐释和思索中作逍遥游。
对作者来说,飞翔是寄托。而这份寄托最终会在读者身上找到共鸣。
第十六章:一切皆为性
这一章首先解开了我长久以来的一个疑问:
这种抽象化在海斯法典实行时期是必要的,这一法典从1935年前后到1965年期间监控好莱坞电影的内容,并且多少贯穿了电影拍摄的整个鼎盛时期。
海斯法典对电影中的各种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但在我们看来有趣的一点是,你可以将尸体像堆木柴般摞起来(但通常不能见血),可活人的身体却不能并排躺在一起。丈夫和妻子几乎总是分床而睡。
前几天晚上我在希区柯克的电影《美人计》(1946)中又注意到,克劳德·雷恩斯和英格丽·褒曼睡的是两张单人床。一个男人娶了英格丽·褒曼,竟还答应睡单人床,这样的人恐怕还没出生呢,就算克劳德·雷恩斯这样邪恶的纳粹党徒也不会答应的。但是在1946年的电影中,他们只能这样演。
原来如此!像我这样没有常识的人为数不少,因为我们这些无知的家伙确实曾在豆瓣的一个帖子里常年讨论这个细节。
这一章对劳伦斯的分析简直精彩!不敢说从此看懂劳伦斯,但确实让我鼓起了看劳伦斯的勇气!
含蓄的性描写比直白的性描写能够产生更多不同层面的含义,有时反而比字面描写效果更强烈。
这段话也让我获益良多。从我自身而言,似乎倾向于直接描写,不要云遮雾绕。但陷入的怪圈就是一开始写得挺开心,后面就失去了激情。
这是不是《五十度灰》之所以畅销的原因?
第十七章:谈性非为性
四十刚出头时,他患上肺结核,生命垂危。在接近人生的终点时,他写下这部坦率开放近乎无耻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讲一对身份悬殊的男女,一位贵夫人和她丈夫的守林人之间的性与爱,这个守林人毫不隐晦地用大白话谈论身体部位和做爱。
劳伦斯清楚自己创作时日无多,他把肺都快咳出来了,于是他将自己的全部生命都倾注于这个色情故事中,它远远超越了他此前写的(包括遭查禁的)所有作品的界限,所以他知道——哪怕他假装不知道——在他有生之年,这本书恐怕难见天日。所以现在轮到我来解读了。
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在这一章中,作者为我们补充说明了一段劳伦斯创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背景。
以前我从没从这个角度看待过这本书。作者为一本书倾注心血,总还是怀着一定的目的。知道作者写作时的状态,对理解一本书很重要。
不过,写到这里我也在想,如果我们完全抛开背景,只专注于文本本身,是否会在阅读时发现更多的可能性?
第十八章:如果没淹死,就是成功受洗
作者让人物受洗,意味着死亡、重生和新的身份。
同洗礼一样,溺水在一部小说中能告诉我们很多。所以,当人物沉到水下的时候,你就得屏住呼吸,直到看见他浮出水面为止,你知道,就是看他的洗礼是否成功。
这一章继续讨论象征,作为范例拿来被讨论的是“溺水”。
其实我们也可以拓展一下,比如“跌倒”、“病倒”甚至“因为意外受到重伤”。
不管具体的情形如何,总之是面对挫折,困难和危险。
如果你想让自己故事里的人物成长,必须要让他们经历这些。
第十九章:地理很关键
故事发生在哪里很重要,同样的人物换了不同的场景,也许就会让大家觉得奇怪。
福克纳和哈代都有自己创造的小世界,莫言也有。如果不是严肃作家,或者我们不要把范围局限于小说,自己创造一个世界的创作者更多。
文学作品中的“地理”不仅仅是给出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对故事其他方面也有广泛的影响。
所以作者说:文学中的地理还可以有更多含义。它可以揭示作品中的一切因素。主题?当然。象征?没问题。情节?毫无疑问。
我又想起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他告诉我们,回到故乡的那次旅程对他的创作生涯来说意义重大。
他在短短几天的回乡之旅中发现了自己注定要倾注一生来写的,属于自己的“世界”。
第二十章:季节也很重要
不同季节可以象征人的年龄,人的性格。完整的一年可以象征人的一生。
这里出现了这本书第二个《小插曲》。
世间只有一个故事
一切皆有联系
那个一直发生的故事就在我们周围
我觉得这三句话是这个小插曲中最重要的三句话。
而这三句话其实都指向同一样东西:我们的生活。
那些象征,隐喻,模型......无一不是来自我们的生活。因为我们对生活的核心有着近似甚至完全一致的想法,我们可以在故事中找到共鸣。
这是因为我们的价值观基本近似。
第二十一章:长相特殊者,往往与众不同
俄狄浦斯,意思是“受伤的脚”。
之前一直以为俄狄浦斯只是人的名字。现在知道原来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受伤的脚”。
这一章,作者列举很多文学作品中长相特殊的人。有些是先天,有些是后天的。
但无一例外,这些特殊的长相,起到了刻画人物,发展情节等作用。
作者在这章最后也留给读者一个问题:哈利·波特的伤疤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二章:失明总是有原因的
第二十三章:心脏病不只是心脏的病
这两章更像是对上一章的补充说明。特意把“失明”和“心脏病”提出了做了详细分解叙述。
关于“失明”,作者留下了一个线索:当故事文字中出现失明、视力、黑暗和光明时,大多数情况下总会涉及象征性的观看和盲目。
关于“心脏病”,作者也留下了一个线索:话又说回来,作为读者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看问题。如果小说或戏剧中出现心脏病,我们就开始寻找其含义,通常不用费多大劲就找得到。反过来说:如果看到人物心里有事,结果情感问题演变成身体疾病,最终导致心脏病,这样也不必大惊小怪。
文学作品中的失明,往往和观看、盲目有关。而“心脏病”往往和心病有关。
第二十四章:作家们偏爱哪些疾病
那疾病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跻身文学殿堂呢?
作者给出几个条件:
1、这种病要别有风情
患肺痨的人经常会有种奇异的病态美。患者皮肤白净剔透,眼窝发暗,呈现出中世纪绘画中殉道者般的超凡脱俗的美。(想想林黛玉)
2、病因应有神秘感
3、这种病应富含象征或隐喻
其实作家最偏爱的可能是——发烧。
作者这么说:但最有效的疾病经常是作者编造的。发烧——非罗马热的发烧——在过去具有神效。一个人物刚刚发了烧,卧床几天,过一段就死了,时间长短视情节要求而定,于是一切搞定。发烧可以代表命运无常,人生冷酷,上帝意志深不可测,剧作家想象枯竭,可能性五花八门,随你挑选。
第二十五章:不要只用自己的眼睛读
题目的关键词在“自己”上。作者的意思是不要用自己现在的眼光去理解不同时期或不同的社会环境下的故事。
我们需要把自己放在文学作品产生时的社会背景下,我们也需要对文学作品本身描述的社会背景有所了解。
这样,我们才更贴近作者要表达的原意,也更能领略文学作品的风情。
的确,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林黛玉。但是脱离作品本身实际意义,靠空想来鉴赏文学作品,实际效果是暴殄天物。
第二十六章:“他是认真的吗?”打碎期待的反讽
作者说:反讽压倒一切
通常来说,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比现实中的我们更完美,更有力量。
但假如文学作品中的人比现实里的我们孱弱,要加优柔寡断,那么便是反讽。
比如著名的《等待戈多》。
反讽——利用我们的期待,再反其道而行之,杀我们个措手不及。
作者在这里用爵士乐为例对反讽进行说明。对我来说却意外明白了如何欣赏爵士乐。
一次次的变化和背离。那才是我们在听爵士乐时应该关注的点。
第二十七章:测试
这一章作者选取了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花园茶会》,然后根据文本,从小说鉴赏的角度提出了几个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用到之前二十六个章节学到的内容。
真不愧是教师出身,手段果然老辣。
你是走马观花,还是仔细阅读,做了这几个题目就知道了。
你当然可以骗人,但你骗不了自己。
跋+附录:阅读书目
作者给出的书目分三级,初级、中级和高级。
高级的书包括:
1、狄更斯《远大前程》
2、乔伊斯《尤利西斯》
3、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4、莫里森《所罗门之歌》
看到这个书单,我有些感受。有不少平时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的朋友,某天或者是突发奇想,或者是心血来潮,决定要成为一个读书的人。
这时他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读什么。根据我组织读书群6年观察到的现象,这时候这些朋友绝大多数会从名著入手。越有名气的越是吸引他们。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决心读书时第一本就选了《百年孤独》《尤利西斯》,然后这些朋友在阅读的过程中叫苦不迭。反映出的症状就是《百年孤独》记不住人名,《尤利西斯》更不必说了,不光记不住人名,读完根本就是什么都记不住。
这样读书意义何在呢?
我觉得读书还是要循序渐进。你让读《故事会》的凤姐马上去读《远大前程》,她心再大也受不了。还有一些望子成龙的家长,恨不得让孩子小学就读完名著百本,似乎这样可以为孩子成功多几分保障,其实没什么效果。
也有一些天才。读书是跳跃式的。今天《故事会》明天就《管锥篇》了。就这样还有时间玩赛车等等。不多说。粉丝狂野。烦。
读书还是循序渐进。
我读完此书的一些感想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托马斯·福斯特是我的大学老师就好了。如果能好好跟他学习几年,很多我看不懂的书,也许就有能看懂的可能。
他在这本书里侃侃而谈,除了本书的核心内容以外,阅读过程中还时常让我有意外收获。比如懂得了一点点欣赏爵士乐的方法,比如知道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写作背景,等等。
让人欣喜的是,他在书中提到的很多阅读文学作品的方法,我自己也总在使用。虽然从来没有系统总结过,更做不到好像他一样旁征博引,但阅读过程中,确实有和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书之人聊天投契的感觉。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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